全国人大代表高子程:建议深入开展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 共同提升办案质效 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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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执业权利包括辩护权。实现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可以最大限度发挥律师专业辩护功能,全面、及时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今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高子程带来一份关于深入推进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建议。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了“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的重要改革任务。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意见》,将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扩展到审查起诉阶段。

高子程代表介绍,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各地加强统筹部署,理顺沟通衔接机制,加强法律援助质量监管,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实践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制约了试点工作成效。为此,他建议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力度,拓展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范围,实现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

“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就是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就是保障程序公正,有利于实体裁判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高子程代表一直关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

让高子程代表印象深刻的是,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面,检察机关一直协同努力。

2025年12月,最高检与司法部联合印发《依法保障律师阅卷权利工作规定》(下称《工作规定》),系统构建了现场阅卷、异地阅卷、线上阅卷“三位一体”的律师阅卷全场景保障机制。

“《工作规定》把异地阅卷、线上阅卷以规范性文件固定下来,让阅卷权从‘柔性倡导’变为‘刚性约束’,从局部实践变为全国统一规范,为律师依法履职提供了及时坚实的制度支撑。”在高子程代表看来,这一机制设计有利于不断优化律师执业环境,也有利于深化检律良性互动与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高子程代表还注意到,最高检会同最高法、司法部、全国律协建立了“四方会商”机制。“依托‘四方会商’机制,检察机关与律协联动,建立维权协作、意见反馈、违规通报等机制,把保障律师权利从‘个案救济’上升为‘制度保障’。”

高子程代表建议,要进一步畅通律师维权渠道,健全侵犯律师执业权利案件刚性督办与问责机制,以严监督促强保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良性互动,相互支持、相互监督、相互尊重,常态化沟通、规范化协作、信息化赋能,确保律师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共同提升办案质效,共同防止冤错案件,共同维护法治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责任编辑:宋安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