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三部门联合出台“法律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10项举措”
- 发表时间:2021-05-07 17:48:07
为扎实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开展,进一步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日前,江苏省司法厅联合省工商联、省律师协会出台2021年法律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10项举措。
共同制定《江苏省法治民企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科学编制“八五”普法规划并推动在民营经济领域落地落实,提升法治保障和服务江苏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水平。
打造“立法民意直通车”民营企业版块,建设“涉企立法咨询专家库”,进一步完善立法协商意见征集机制。
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制,保障行政执法中当事企业合法权益。组织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参与涉企重大行政执法监督,选任民营经济代表人士担任省级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行政执法监督员,选派工商联干部参加行政执法监督培训。
聚焦法治服务民营经济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在2021年江苏省司法厅法治科研项目中确定专项课题开展法治民企研究,为推进省民营经济“两个健康”提供有力理论支持;共同编写《江苏省法治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典型案例》。
融合发挥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职能和商会主阵地作用,推动和指导省工商联律师顾问团行业商会工作站有效运行,提升商会依法治会和服务企业的水平。
继续深化民营企业公司律师试点,指导相关企业建立健全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开展“苏商法务名企行”等主题品牌活动,切实提升民营企业依法治企、依法经营能力。
推动民营企业参与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加大对涉企纠纷排查调处;召开商会调解工作推进会,部署推进设区市商会调解推进机构组建全覆盖,探索民营企业设立人民调解机构;培育优秀调解组织、调解员。
创新“法律三进”形式,开展“走基层、进企业、促发展”专项普法宣讲活动,组织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参加“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在商会和企业中培养“法律明白人”;持续进行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合力开展“产业链+法律服务”,为民营企业和重点优势产业链提供优质公益法律服务。
加强对守法诚信民营企业的挖掘,开展“法治苏商”和法治建设优秀企业通报宣传。
继续依托海外江苏商会和民营企业海外投资产业园区,推动江苏省“海外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化、规范化运作,在“走出去”重点企业建立律师工作站,对准备“走出去”民营企业开展专题风险提示和政策辅导。
【责任编辑:尚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