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律师助力全国首部碳酸钙产业发展地方性法规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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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贺州市人大常委会日前公布《贺州市碳酸钙产业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全国首部旨在推动碳酸钙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地方性法规。

《条例》草案起草工作由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与广西科学院联合承担,历时一年完成。其中,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黄强光、刘少威、侯杰、何才斌、黄荷等律师参与草案起草工作。

广西贺州市地处桂、粤、湘三省(区)接合部,碳酸钙储量大、品质优、链条长,大理石已探明储量达70亿吨,约占中国大理石资源总量的1/8,是中国最大的碳酸钙全产业链生产基地,被誉为“中国重钙之都”。得益于资源禀赋,碳酸钙产业已经成为了贺州市主要支柱产业之一,2024年全市产业链企业约600家,综合产值380亿元,形成了碳酸钙领域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出台《条例》,对推动贺州市碳酸钙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采取小切口立法模式,全文25条,内容涵盖产业规划、产业链建设、资源开发利用、科技创新、环境保护、标准建设等多个方面,构建起一套系统完备、结构清晰、协同高效的产业发展促进体系,以推动碳酸钙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促进全产业链优化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此次与广西科学院共同完成《条例》草案起草任务,是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发挥专业优势为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提供立法服务的又一积极实践成果。

 

【责任编辑:刘耀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