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程萍: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提升乡村法治化治理水平
- 发表时间:2024-03-13 17:19:51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文康(临沂)律师事务所主任程萍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文康(临沂)律师事务所主任程萍有个专门的“人大知识”笔记本,理论学习的笔记已经写了三本,时刻为提升自身履职能力打好基础。
“人大代表要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当好服务群众的热心人、法治建设的促进者,帮助群众以合理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程萍谨记于心并认真践行。
作为临沂市罗庄区部分村(居)的法律顾问,如何更充分地为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法治氛围和坚强法治保障,是程萍一直思考的问题。她深入基层一线,广泛与村民沟通交流,为进一步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提升乡村法治化治理水平提出建议。
程萍认为,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应重点加强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健全合作经济组织、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等方面立法。
“在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要求的基础上,探索一条符合各地实际、具有地方特色的新时代法治乡村建设新路径。”程萍建议,要加强村支部书记和村“两委”班子成员法治素养的培养,推动对村调委会主任、治保主任及农民工的法治培训,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的法治素养,为法治乡村建设“打好地基”。要提升法治文化渗透力,聚焦广大农村群众法律需求,持续推进法律法规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等,把枯燥的法律条文变成田间地头的“家长里短”,让村民听得懂、理解透。同时,不断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健全乡村矛盾纠纷化解和平安建设机制,加快“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教育引导农村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为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的作用,程萍建议,一要建立人才储备机制。大力发展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司法所工作者等专业队伍,为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广泛吸纳人才。二要完善选拔聘任机制。坚持公益性原则,把好入口关,真正将政治过硬、业务熟练、对群众热心的法律服务人员选配到法律顾问岗位上来;组织村(社区)“两委”班子与法律顾问进行双向选择,规范签订聘用合同,确保法律顾问队伍长期稳定。三要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重点争取组织、财政等部门支持,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持续有效开展提供保障。
【责任编辑:刘耀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