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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协关于在律师行业部署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情况报告
广东律协  2008-09-16 09:48:34.0   
 
  

全国律协:

  根据中央政法委、司法部和全国律协关于认真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切实抓好律师队伍的教育培训的要求,我会及时部署在律师行业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

  8月中旬,我会与省司法厅共同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律师队伍中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方案》。方案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开展律师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重要意义。二是要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三是要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促进律师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解决民生问题服务、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为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服务,促进律师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全面提升。四是要求精心组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活动分动员部署、学习讨论、整改提高、检查总结四个步骤。要认真抓好专题学习、集中培训、普遍教育和宣讲活动,特别是集中教育培训,保证每一名律师都参加不少于40个课时的学习,各市律协每月要向省律协书面报送集中培训工作最新进展情况,每三个月要向当地司法局报告集中培训工作阶段总结并抄报省律协。每个律师协会至少要举办一次全面的集中学习,每个律师事务所至少要举办2至3次集中学习,保证每个律师都能够接受到教育和辅导。五是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求各市也要成立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并认真组织实施,同时要统筹安排,相互促进;加强督导,务求实效。

  二、作好动员部署,广泛发动参与

  8月26日到28日,我会联合省司法厅举办全省律师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专题培训班,陈伟雄厅长做了动员讲话。

  陈厅长指出:要把握大局,充分认识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重要意义。要深刻理解、准确领会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重点要把握好以下几方面:一是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方向,必须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坚持律师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本质属性;二是始终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我国的律师制度是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相适应的,律师制度的完善,主要是靠自我完善和发展,而不是自我否定;三是始终把维护人民权益作为律师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律师工作的首要价值追求;四是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律师工作,一方面,律师工作要努力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另一方面,律师工作要努力实现自身的科学发展;五是始终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要求加强律师队伍建设。

  陈厅长还对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作出了具体部署:要抓住集中教育培训这个中心环节;要做到“四个必须”--必须高度重视、必须抓好组织落实和领导、必须保证活动的质量、必须严格纪律;要紧紧围绕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及其在中国的发展等六个论题,切实解决思想建设方面存在的认识问题,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进行集中培训,增强学习讨论效果

  参加这次全省律师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专题培训班的有各市分管律师工作的副局长、律管处(科)长,省司法厅律管处全体人员,省市律协会长、秘书长,共约100人。培训期间,传达学习了全国律师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律师大学习大讨论专题培训班精神;组织观看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主讲的《中国国情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付子堂主讲的《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在中国的发展》、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朱苏力主讲的《中西方法律文化和法律制度比较》、武汉大学终身教授李龙主讲的《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等四个录像资料;邀请司法部法制司杜春司长做了关于新律师法及其配套规章的专题讲座。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培训班又组织了参训人员分组讨论,同时还安排了7个市局(或律师所)代表作交流发言,最后,省司法厅马军港副厅长就这次培训班情况作总结讲话。为了确保学习质量,培训班上还印发了全国政法系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辅导读本、19个单位撰写的经验材料及其他学习资料。
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已经在我省律师行业全面铺开,下一步我会将加强督查指导,并及时上报有关贯彻落实情况。


广东省律师协会
二00八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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