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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律协“大学习、大讨论”情况汇报
福建律协 2008-09-16 09:42:23.0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今年全国政法系统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以来,我省主要做了以下一些工作:
一、抓好省律协秘书处工作人员的学习。
按照福建省司法厅机关党委的统一安排,先后组织秘书处工作人员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我会两位秘书长还参加了厅政治部组织的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处级干部“大学习、大讨论”专题研讨班。
二、抓好全省律师的教育培训。
(一)转发全国律协文件。今年5月底,全国律协下发了《关于律师队伍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意见》,我们接到通知后及时转发了该《意见》给各地律协、省直分会,要求按通知精神开展和抓好当地的律师行业“大学习、大讨论”活动。
(二)参加司法部的培训。根据司法部的要求,我省有4位领导参加了司法部在保定举办的全国律师“大学习、大讨论”专题培训班。
(三)制定下发了《实施意见》。根据司法部、司法厅和全国律协的部署,结合我省律师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律师队伍中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意见》,发到各地律师协会、省直分会。
(四)举办全省律师培训班。8月28日-31日,福建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联合在福州举办了一期全省律师“大学习、大讨论”培训班。全省各设区市司法局分管领导、司法局律管科(处)长、律师协会会长、秘书长、省律协理事及监事,省直分会理事及监事、省直律师所主任、书记,厅律管处及秘书处全体工作人员共计135人参加了培训班。教育培训的方式有:领导动员辅导、分组讨论、观看录像、新《律师法》解读,培训班人员还列席了“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会议”。
(五)服务大局,推动工作的主要措施。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纲要》,福建省司法厅制定了《关于律师积极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服务的意见》,广大律师要积极主动参与海西经济区建设,为海西经济区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成绩。
三、下一步开展活动的打算。
(一)督促各地律师协会、省直分会搞好当地的律师“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目前重点落实各地律师的集中教育培训,要求在10月底之前完成培训任务。
(二)按照福建省律协制定下发的《实施意见》,抓好各个阶段的工作落实,重点抓好查摆整改阶段的工作。做好在12月底迎接全国律协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适当时候组织人员对各地律师协会、省直分会开展律师“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
福建省律师协会
二OO八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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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律协“大学习、大讨论”情况专报
(2008-09-02 09:25: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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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律协“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有关情况汇报
(2008-08-28 16:4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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