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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律协关于认真学习讨论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的通知
广州市律师协会 2008-06-12 11:02:14.0
关于认真学习讨论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的通知
穗律协党[2008]5号
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2007年12月25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时发表的重要讲话转发给你们,请组织广大律师结合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学习、讨论,并请将相关情况及时上报市律协党委办(邮箱:gzlx@188.com)。
附件:《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 扎扎实实开创我国政法工作新局面》(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讲话摘要)
二00八年六月六日
附件1: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 扎扎实实开创我国政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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