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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买房须关注套内面积
北京晚报 2008-10-09 11:07:47.0 李海霞
日前,有关部门对外公布了最新的《关于商品房开发项目房屋登记面积测量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规定,新申请预售许可的开发项目,原则上不再分摊建筑楼栋外的公用部位。这一规定再次把纠纷较多的公摊面积问题摆到众人面前。
“老房老办法”
记者在该《通知》看到,新申请预售许可的开发项目,原则上不得再分摊建筑楼栋外的公用部位。使用同一个分摊方案、分期办理预售许可的开发项目,本通知下发之前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再申请预售许可时,可继续沿用原分摊方案。
公摊面积进一步缩小
对于这一《通知》,多个开发商向记者表示,新《通知》计入公摊面积的范围进一步缩小了。但这些开发商也同时表示,虽然以前的规定中,部分楼体外的公用建筑面积可公摊,但实际执行中,楼体外的公用建筑面积早就不公摊了。
买房须关注套内面积
公摊面积,一直是开发商与业主发生纠纷较多的集中点。据时代九合律师事务所的王建文律师介绍,这主要是因为建筑形式比较复杂,虽然同是为小区服务的,有的建在地下室就可以公摊;有的建在室外就不能公摊;另外,是否是为这个楼的业主独立服务也很难说,因此,纠纷也比较多。他强调,正是因为公摊面积问题复杂,在北京市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中,才把按建筑面积计价,改为以套内面积计价。但在实际买房时,多数购房人还是关注建筑面积价格,实际上,应该更多地关注套内面积价格。
这个通知对业主的购房价格是否有影响?多数业内人士表示,这主要取决于市场,如果市场行情没问题,开发商不愿降价,虽然公摊面积少了,但套内面积单价会上去,总价不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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