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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公共空间无权独占
齐鲁晚报 2008-10-09 11:04:29.0 张同顺 李鹏飞
家住青岛漳平路卷烟厂宿舍的窦女士准备到楼顶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却不料在楼道里遭遇“拦路虎”,顶层住户在楼道拐角处安上防盗网、防盗门,将楼道空间据为己有。
8日上午,窦女士向记者反映,她家住二楼,平时没事也不经常去顶层。半月前因为安装热水器要到楼顶作业,所以便带着设备准备爬上五楼顶层,走到四层的时候却发现五楼的住户已经将楼道进行改造,用铁丝网覆盖并在楼道转角处安装了防盗门。这可怎么办?窦女士只好敲楼道的防盗门,但敲了大半天也不见有人,最后一打听才知道到房子主人已经出差,一周后才能回来。
眼睁睁地看着热水器安装不上,窦女士整天在家发愁,自己虽然不住五楼,但五楼的楼道也该是住户们的公共空间,五楼的住户不该独占楼道。6日,窦女士好不容易等到五楼的住户回来,窦女士向其表明了意见,但五楼的住户一听满脸不高兴,并且振振有词:楼道空间是公共的没错,我安防盗门谁也管不着,想安热水器,我白天上班,,只能晚上我在家的时候安装。
简单的太阳能安装就这样耗了半个月,无奈之下,窦女士只能好忍气吞声等五楼住户晚上下班之后再到楼顶安装,“晚上作业声音特大,吵到了其他住户,影响人家休息。”至今为止,窦女士的太阳能热水器一直没安成。
青岛和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周鹏表示,根据《物权法》和《民法通则》,顶层楼道作为公共空间,五楼住户无权独占,窦女士可以到居委会协调,如果协调不成,可以诉讼到法院,讨回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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