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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律协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情况
中国律师网  2008-10-08 09:41:21.0  上海律协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上海市律师协会自收到关于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通知后,市律协立即着手进行了研究,并制定了详细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计划,并将活动计划和相关学习材料下发给了区县律师代表团、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和全市各律师事务所,要求他们认真组织大学习、大讨论活动。

  一、组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情况。

  5月6日,市律协新领导班子上任不久,市律协召开了第二次理事会,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作为了2008年的重点工作之一;5月19日,市律协第二次会长会议把组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作为了会议的重要议程,刘正东会长向与会人员重点介绍了市律协关于大学习、大讨论学习阶段的方式与要求,主要包括学习动员阶段、学习讨论阶段、交流检查阶段、总结提高阶段。经与会人员讨论,会议原则同意该方案的实施,建议将实施方案在文字方面作进一步完善,在内容上结合《律师法》开展学习;6月4日,市律协第三次理事会对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进行了动员,并对各区县开展此次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7月14日,第五次常务理事会要求每个常务理事主动关心所在区县律师代表团,或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使之有效开展;7月28日,市律协第四次理事会要求每个理事都要督促所在区县的工作委员会严格按照市律协的统一部署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此外,市律协还把《颜色革命》教育片刻录为光盘下发给每个区县的律师工作委员会,要求各区县组织律师认真进行观看,并将讨论情况书面报市律协。

  二、具体工作打算。

  8月4日,市律协第六次会长会议对大学习、大讨论下一步的活动安排进行了部署,会议决定在9月和10月开展四次大规模的上海律师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专题研讨班,分别是9月20日,组织市律协所有的理事、监事、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的主任、专门委员会的主任、专业委员会的主任开展为期一天的集中大学习、大讨论学习培训;10月11、18日分别组织全市律师进行集中大学习、大讨论学习培训;10月19日,组织全市所有的律师事务所主任和党支部书记进行集中大学习、大讨论学习培训。市律协还召开党组会专题讨论在律师中开展大学习、大讨论的事宜。

  在今后的工作中,上海市律协要求每个理事、专门委员会的主任、专业委员会的主任、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的主任等都要增强政治意识、服务意识、宗旨意识和创新意识,树立强烈的时间效率观念,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做好自己的各项工作。要不断地加强学习观念,既要学习业务知识,更要加强思想政治方面知识的学习,强化识大体、顾大局的政治意识,使广大上海律师真正成为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捍卫者,不断开创上海市律协工作的新局面。


上海市律师协会
二00八年十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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