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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握裸照 律师主持“和谈”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2008-10-10 10:14:25.0 李正勇
《女子维权中心崩塌》追踪报道
案情回顾:为达到和老公徐勇离婚并获得10万元赔偿的目的,刘英重金求助四川得邦女子维权中心,并带领中心的“调查人员”强行闯入老公的住宅,用摄像机拍下了老公和第三者的裸照。随着6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被锦江区检察院依法批捕,曾经喧嚣一时的四川得邦女子维权中心土崩瓦解。
四川得邦女子维权中心翻船
沉没引起的漩涡,把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郭兵也卷了进去。目前,郭兵已因病取保候审。昨(9)日,省司法厅官员表示,对于涉及刑事案件的律师,上级主管部门可根据涉案情况对其作出处罚,最重处罚吊销执照。
“维权”幕后
怀疑 律师得了好处
据得邦女子维权中心落网的“调查人员”李军交代,每次拿到“维权材料”后,维权中心都会将这些证据交给某律师事务所,由该事务所派出律师帮委托人“解决经济利益分割事宜”。“调查队长”代全也交代,此次“裸照案”中,他将裸照交给了该事务所的电脑管理员彭珊,由彭珊制作成光盘。作为维权证据,光盘又由代全交给委托人刘英,以备官司之用。后来,在该事务所的安排下,律师郭兵插手此案。郭兵向代全索要证据的光盘和母带,在得知代全已将其交给了刘英后,郭兵半信半疑,仍执意要代全交出证据。为此双方还大吵了一场。后来,代全将保留在电脑上的“证据”复制成录像才解决了问题。
代全还交代,每次拿到“证据”后,当他准备交给委托人时,该事务所的老板刘华就会怂恿他将“证据”交给律师。由此代全怀疑律师从中得到了好处。
讲和 律师“主持公道”
7月4日下午1时许,郭兵找到代全,称徐勇已答应了他开出的条件,定于半小时后在高新区天顺街碰面。随后,两人和律师事务所的1名助理一起来到了约定地点。
待和徐勇见了面,代全拿出了照片和光盘。确认无误后,徐勇同意亲自将钱交到刘英手中。郭兵打电话给刘英,10分钟后,刘英匆匆赶来。此时,郭兵提出让徐勇和刘英各自写一份保证书,确保今后不再因此事干扰对方生活。写完了保证书,徐勇说,钱是带来了,但只有1.5万元。于是郭兵让徐勇写一张3.5万元的欠条。“欠条已经打好了,在对面街边朋友的车上,我这就去给你们拿。”说完徐勇就径直朝街对面走去。徐勇还未走远,等候在原地的代全等人就被警方挡获。
各执一词
事务所:跟我们没关系
昨日下午4时,记者来到郭兵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看见电梯口的接待处空无一人,桌上座机的电话线也被断掉了;接待室里,两名中年妇女正跷着二郎腿嗑瓜子。当记者表示是来找事务所老板刘华时,两人对视了一眼后,为首一名烫着卷发的妇女说刘华出差未归,其他的情况,由于自己刚来事务所工作,不便作答。
随后,记者随便敲开了一间律师办公室,当问到郭兵时,一名穿黄色T恤的年轻男子说,律师平时都在忙各自的案子,并不是每天都来事务所,但“确实已经有好些日子没见到郭兵了”。当记者表示想联系老板刘华时,该男子将皮球踢到了行政室。叩开行政室的门,一女子从门缝中探出头来,得知记者来意后,丢下一句“无可奉告”,又重重地将门关上了。
几分钟后,一名40多岁的妇女从行政室走出,面对记者,她矢口否认该事务所与得邦女子维权中心有任何关系,称“平时都是互不往来”,“至于他们出了什么事,跟我们没有任何关系”。
嫌疑人:车子是他们的
据犯罪嫌疑人李军交代,不仅每次取得的“证据”由维权中心交给该事务所、再由该事务所派出律师帮委托人“解决经济利益分割事宜”,5月29日凌晨,维权中心的“调查人员”在拍刘芳一案的裸照时使用的车辆,车主就是该事务所。“调查队长”代全也交代,裸照是由该律师事务所的电脑管理员彭珊制作成光盘的,并且彭珊明知该事务所负责人会利用这些“证据”对徐勇进行敲诈勒索。 (文中人系化名)
业内声音
律师分析
“画皮”证据 法院不采信
律师冯明超认为,本案中,得邦女子维权中心采用暴力方式获得的“证据”不是合法证据,维权中心之所以要将“证据”转交给律师,是为了避免直接找受害人所涉嫌的违法犯罪风险,而借律师的身份给“证据”披上一件合法的外衣。但是对于用暴力手段获得的非法证据,并不会因出示证据的人是律师就合法。对于这种借律师之手出示的非法证据,法院不会采信。
知法犯法 律师要小心
冯明超律师分析说,如果律师郭兵接受案件时已知道或参与了调查公司的暴力取证,仍代表委托人与受害人进行谈判,那他和调查公司则构成共同犯罪。如果不知情也未参与暴力取证,他代表委托人与受害者谈判,涉及的财产数额是符合法律规定,则不构成犯罪,但其代理行为在法律上仍有不小的瑕疵。“作为同行,这一点应引起我们的注意。”
主管单位
依法处理 最重吊销执照
昨日下午,成都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的刘处长表示,将立即派人对此事进行调查;一旦法院最终判决该律师有罪,律管处将依法对相关律师及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进行严肃处理。省司法厅一位姓刘的官员介绍说,对于涉及刑事案件的律师,相关部门会根据涉案情况对涉案律师作出最重吊销执照的处罚。
锦检早报记者罗其摄影李国东
□连锁反应
得邦公司倒下女子维权中心失根基
昨(9)日下午,当记者又来到成都得邦商务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得邦)时,两间零乱的办公室内仍有进出讨说法的人。在靠近里面的办公室,一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被扔在桌上,而镶在镜框内的营业执照正本被人踩碎了上面的玻璃,营业执照上更是留下了脚印。这个女子维权中心成立时轰轰烈烈,如今它的倒下同样让人们格外关注。公司违法,工作人员抓的抓、逃的逃,面对如此悲惨局面,得邦将何去何从?
昨日,成都市工商局注册分局副局长李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得邦违法情节一旦被认定后果很严重,该公司将被打入企业黑名单,其法人代表在3年内不能在四川申请注册公司,也不能在其他公司担任相应的重要职务。女子维权中心出事,相关职能部门也很关注。李平说,根据《公司法》规定,是否吊销营业执照,要根据企业本身的违法情节,如果违法情节特别严重肯定要吊销营业执照。目前,公安部门已经介入调查,工商部门会根据公安部门的调查结论,决定是否吊销营业执照。如果通过责令整改、纠正违法能做到的,也可以不吊销营业执照,改正违法行为就可以了。但是,该公司现在人去楼空,明年企业年检时,找不到公司负责人或者其他联系人,不能按时进行年检时,工商部门将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李平还介绍,如果企业发生严重违法行为,将被纳入信用“黑名单”,其老板或法定代表人3年内不得办企业,担当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
业内人士认为,得邦一旦被打入“黑名单”,女子维权中心将失去根基;若想继续维权,就必须另立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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