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文简体 | 中文繁体 | English |
       
首页 | 新闻 | 理论 | 司考 | 原创 | 培训 | 书店 | 搜索 | 公民与法 | 协会概况 | 律师聘请 | 人才交流 | 论坛 | 调查 | 下载 | 杂志社
               
内页 >>> 新闻 >>> 首页

佟丽华建议律师积极投身公益事业
中国青年报  2005-11-08 10:53:34.0  王亦君 
 
  

  11月4日,全国律协保护未成年人专业委员会主任佟丽华在第五届中国律师论坛“律师角色与律师使命”分论坛上说,中国律师参与公益服务还很不够,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我国律师应该多为社会做公益服务。







  佟丽华说,和谐社会的特征是引导人民群众用法律手段来解决矛盾。我国有8亿人在农村,城市下岗职工大约有6000万人,在城市务工的农民大约1.5亿。在中国,可能有8亿人请不起律师,这8亿人能否享受法律服务,是对构建和谐社会最大的障碍和挑战。他们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法律不能提供帮助,这时候他们就可能用极端的手段解决问题。

  佟丽华认为,我国有13亿多人口,法律援助经费平均每人只有几分钱,香港六七百万的人口,政府去年拿出8亿元来做法律援助。我国是发展中国家,短期内还不能拿出太多钱做这个工作。律师行业与其只是推卸责任或者批评抱怨,还不如自己积极行动起来,如果都把责任推出去,律师行业就不会受到尊重。所以说,不论从行业的角度,还是从社会背景角度,律师参与公益事业都是必需的。这一方面需要律师协会的引导和支持,另外,就是需要更多律师的自觉行动。
 
 
相关连接
佟丽华:未成年人保护法存在缺陷(2005-09-27 09:27:48.0)
中国公益法的急先锋--佟丽华(2005-09-09 10:12:21.0)
领跑公益诉讼的佟丽华律师(2005-08-25 09:46:54.0)
 
 
 
 
 
::热点文章::
 
 
 
 

| 网站简介 |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服务业务 | 招聘信息 | 联系方式 |
本网站所刊登的各种新闻、信息和专题专栏资料,均为中国律师网版权所有, 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Copyright © 2004-2005 www.ACLA.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制作单位:法明网络
中国律师网业务信箱: 联系电话:010-64010507 传真:64049539